跨月或对方已入账的发票不能作废,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减。
数电发票红冲流程(电子税务局):1. 进入【开票业务】-【红字发票开具】;2. 填开《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》:若购买方未入账,销售方可直接单方填开;若购买方已入账确认,需购买方在税务数字账户确认后才能开具;3. 系统校验通过后开具红字发票,自动冲减当期销售额。
提示:红冲后如仍需交易,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即可。当月开错且对方未入账的,可直接作废重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