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条件的可以修复。
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:
1. 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、税款缴纳等事项,已补办的;
2. 未按处理结论缴纳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,未构成犯罪,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,在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、补缴的;
3. 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。
纳税信用修复后,相应的扣分记录按规定调整,但非正常户失信行为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。
建议:日常按期申报缴款,避免失信;一旦发生,尽快补办纠正并申请修复。